男子出租屋杀害两名女幼师,一审被判死刑

2024年10月18日,山东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恶性杀人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被告人李某勇因在出租屋内杀害两名女幼师,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了解,这起案件发生在2023年12月11日晚,地点位于山东青岛平度市的一间出租屋内。当时,25岁的李某勇携带购买的单刃刀,窜至其同学李某菲(化名)的住处。李某菲是一名24岁的女幼师,与另一名同样从事幼师工作的室友刘某某(化名)合租在此。

李某勇敲门入室后,趁李某菲不备,持刀朝其胸、腹部猛捅数刀,致其当场身亡。随后,李某勇将李某菲逼入刘某某的卧室,继续捅刺,导致刘某某也倒在血泊中。尽管刘某某曾试图反抗,并一度从李某勇手中夺过刀具,但终因力量悬殊,未能逃脱厄运,最终也当场死亡。

作案后,李某勇逃离现场,并驾车携带事先购买的铁锤前往胶州市,意图继续报复其堂哥李某辉(化名)。然而,他并未能如愿以偿,于12月12日凌晨被警方抓获。

在法庭上,李某勇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但试图以患有精神疾病为由为自己辩护。然而,检方对此表示不认可,且目前尚未有客观证据证明李某勇有精神病史。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也未采纳其精神鉴定的申请。

据李某勇交代,他因生活不顺导致心理扭曲,产生了报复同学李某菲和堂哥李某辉的恶念。他与李某菲是小学同学,多年后重逢并追求她,但遭到拒绝。他声称,此次行凶的动机之一是李某菲在初中时骂过他。然而,这一说法并未得到李某菲家属的认可。

对于李某勇的残忍行径,两名受害人的家属均表示极度愤怒,并希望法院能给予最严格的惩罚。在庭审过程中,李某菲的家属向刘某某的母亲表示,认可刘某某在危难时刻的见义勇为行为。

此次宣判结果,无疑是对李某勇犯罪行为的严厉谴责和惩罚。同时,也为受害者及其家属带来了一丝慰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