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四川成都铁路公安处发布协查通报,寻求27日在遂宁入侵铁路线而被撞身亡者的相关知情人士。有律师表示,死者或承担主要责任。
据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遂宁车务段消息,D763次列车运行至达成铁路蓬溪站至遂宁站间,撞上一名侵入铁路线路的男子并紧急停车。经查,该男子不幸身亡,事发处铁路防护网有破网痕迹。现场检查处置后,该列车恢复运行。记者了解到,事发在涪江铁路桥上,该铁路桥横跨涪江,有较长的引桥,全长数公里,事发地离遂宁火车站仅有几公里。
据了解,成都铁路公安处发布协查通报,寻求知情人士。通报称,死者为男性,50岁左右,身高1.6米左右,身体健壮,短发,黑色有少量白发,发长1cm。唇上少须,唇下无须。耳朵上部较圆,右耳后下有一类圆形米粒大小突起的结节,背中部有一黄豆大小扁平疣。右利手,右掌中部及近腕部有厚茧。上身外穿一套陈旧的深灰色西服,衣缝处有白线缝合,衣服上印有“兴雨学生西服系列”字样,内穿一件深蓝色红条毛衣。下身内穿前黄白后浅灰色短裤,外穿黑色西裤。脚穿一双军绿色胶鞋,鞋长25.5cm,脚穿一双蓝色袜子,脚趾和后跟部呈深粉红色,袜子后跟肌腱部有多个圆圈状白色花纹。推一辆上海产永久牌自行车。
有知情者请及时联系遂宁火车站派出所,联系电话:0825–2939110。联系人:高峰,联系电话:13980517676。
成都铁路公安处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目前正在开展相关工作,不便透露相关信息。
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陈亮律师表示,如果是破坏防护网后侵入铁路线,则死者本人将承担事故主要或全部责任,火车司机无过错则无责任。此外,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盗窃、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机车车辆配件或者安全标志的; (二)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障碍物,或者故意向列车投掷物品的;(三)在铁路线路、桥梁、涵洞处挖掘坑穴、采石取沙的;(四)在铁路线路上私设道口或者平交过道的。若是私自破坏铁路防护网,可以根据上诉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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