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原市2023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下面百科参考网小编带来2023年太原市城乡居民低保最新标准,每月提高到多少钱?
一、2023年太原市城乡居民低保最新标准
城镇居民和六城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760元/月
三县一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640元/月。
二、2023年太原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
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中基本生活标准按照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同步提高,提标后,全市统一为11856元/年/人。
集中供养对象照料护理标准分别按照每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25%、50%的要求制定,按以下标准执行。
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六城区、古交市、清徐县2376元/年/人;阳曲县2256元/年/人;娄烦县2136元/年/人。
半自理照料护理标准:六城区、古交市、清徐县5940元/年/人;阳曲县5640元/年/人;娄烦县5340元/年/人。
全护理照料护理标准:六城区、古交市、清徐县11880元/年/人;阳曲县11280元/年/人;娄烦县10680元/年/人。
此次提标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提标补发资金将于5月底前足额发放到户。
三、太原市城乡居民低保申请条件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
2.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3.持有所在地的非农业户口城市居民,与具有本市农业户口或外地户口的人员结婚,并在上述地区定居,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家庭成员。
4.原为本市非农业户口、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后,未及时办理户口手续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人员。
5.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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